很多人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常常会忽略保单这类相对隐蔽的金融资产,不同保险的权益归属不能仅凭购买时间在婚前婚后直接下定论,得结合投保钱的来源、保险本身的性质两项核心要素综合判断。
要是当初交保费用的是婚后俩人一起赚的钱,不管投保人写的是夫妻哪一方,甚至是直接给孩子买的保单,它的现金价值、每年返的生存金、产生的分红这些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实际分割的时候不用非得把保单退掉分钱,常见的操作是留保单的一方向另一方补对应份额的差价,两个人商量好直接变更投保人继续持有保单,也能最大程度保障原有的保险保障不中断。
要是能拿出明确的流水证明,当年交保费用的完全是其中一方婚前攒下的积蓄,或是只明确赠予夫妻某一个人的专属钱款,这份保单的全部权益都属于投保的个人,另一半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还有一类带有人身专属属性的保险,比如夫妻其中一方遭遇意外受伤或是确诊重大疾病拿到的理赔款,完全归被保险人个人所有,哪怕离婚也不会被当成共同财产拿来分割。如果双方对保单归属有分歧,最好提前整理好每一笔保费的转账记录、保单合同原件这些材料,找专业人士帮忙梳理证据理清权属,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