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可能没意识到,帮他人转移来路不明的钱款,代为售卖陌生渠道得来的物品,甚至协助把赃款取现转存的行为,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我国刑法中针对这类帮着“处理”不法赃物赃款的行为,设置了对应的罪名,只要行为达到法定标准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普通的涉事金额跨度在三千元到一万元区间,或是之前一年内因为同类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过,之后又再次实施这类掩饰隐瞒操作的,就达到了刑事立案的门槛,对应的处罚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短期剥夺自由的拘役,或是对人身限制程度更低的管制,法院还会根据具体案情选择单独处以罚金,或是在适用主刑的同时附加罚金处罚。
如果涉及的赃款赃物总价值超过十万元,或是经手帮忙处理的盗窃抢劫等来路的机动车数量超过五辆,对应的总价值累计超过五十万,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期直接抬升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区间,同步会判处罚金。
法院最终敲定具体刑期的时候,不会只盯着涉案金额算,还会往前追溯上游犯罪的恶劣程度,看行为人采用的掩饰隐瞒手段的隐蔽性和危害性,也会考量有没有主动把涉案财物退回、有没有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属于自首范畴的表现,或是协助抓获其他涉案人员的立功情节,在法定的量刑区间内给出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判罚。日常遇到他人提出代为处理陌生来源财物的请求时,别为了一点小好处就随口答应,多核实下财物的合法来源,能避开绝大多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