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银行,许多理财产品都可以提前终止,但是这个权利只有银行独享,投资者只能被动接受,且无权要求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一缩水,预期的高收益只能“打水漂了”。这不,杨先生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今天春天,杨先生通过多家银行微信公众号查找理财信息,结果发现了一款年化收益率6.7%的理财产品,期限为两年。在当时,这比其他理财产品高了近一个百分点,杨先生喜出望外,赶忙将存在各银行的活期、定期存款统统取出,凑了10万元,买下了这款理财产品。
下半年,理财产品收益率不断下降,杨先生很开心,认为自己幸运地买到了一个高收益、长期限的产品,他计算了一下,到期理财收益可达1.34万元。哪知,一周前他突然接到银行电话通知,该产品已提前终止,存续期近270天,实现预期收益。两天后,他查询理财账户,发现连本带息共10.5万元,实际收益为5000余元。“好不容易凑钱排队买的理财产品,竟然意外提前到期,又得为资金寻找新的投资渠道,完全打乱了自己的投资规划。”杨先生表示,“两年期理财产品仅执行了三分之一就提前到期,实际收益缩水三分之二,杨行生对银行单方面终止理财合同表示不满,但是对方拿出购买合同,指出合同已明确注明,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以上就是关于提前与理财公司终止合同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