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我们公司与另一家合同公司发生经济方面的纠纷,现在已经在法院打官司,请问借贷合同主体方面,具体有什么规定?

帮助10人 2.4k浏览 匿名 2018-04-29 四川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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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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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借贷合同主体资格问题主要是借款人身份核实:
      
    (1)签约对方为个人
      签约对方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关系证明。
      
    (2)签约对方为企业
      
    ① 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借款合同。如果签订了借款合同,也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
      
    ② 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有授权,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分公司、分厂、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③ 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查看企业名称是否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一致;查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 查看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在拟签合同业务的经营范围内;查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④ 资信审查。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还可以通过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审查。
      
    二、更多知识:审查借款合同效力
      
    1、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
      
    ①“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为了赌博、吸毒、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的,法律不予保护。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3、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
      
    4、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社会集资或者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无效
    全文
    9 201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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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借款合同主体的界定
      依据贷款人不同,借款合同可以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二者有重要区别:
      
    1、贷款人不同。前者贷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机构,后者贷款人是公民。
      
    2、利息不同。前者是商业行为,是有偿贷款,要收取利息以求盈利,如果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确定。当然,在执行国家计划或者政策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没有利息的。后者由当事人约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推定为无息。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3、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前者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时成立。后者是实践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合同成立。
      
    4、合同管理不同。前者受国家严格监管。后者较少受到国家监管,不违法即可。但是,有偿借款不应该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可见,目前我国只允许两类贷款人依法贷款,金融机构和自然人。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以及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资金融机构。
      《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从理论上看,原因如下:
      
    1、规范企业的经营范围。企业应当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活动。
      
    2、维护国家的金融秩序。金融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国家必须对其加以控制。否则,会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可见,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受其经营范围限制的。
      综上所述,企业只能成为借款人而不能成为贷款人。
      
    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借款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贷款人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确定的借款种类,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币还是外币。
      
    (3)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自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能够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的借款的金额。
      
    (5)利率。是指贷款人在—定时期内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惜出资金的金额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使用借款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规定,自营贷款的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10年,票据贴现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7)还款方式。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8)担保条款。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当事人可依照《担保法》的规定,设立借款担保措施。
      
    (9)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我对借贷合同主体方面,具体有什么规定的问题答复,希望对你有帮助。
    全文
    10 201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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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与维修费用、物资的拆卸、包装及运输费用、裁员赔偿金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与核算。
此外,还应根据拆迁政策确定是否应该计入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金等等。
对于非住房性质的住宅房屋所导致的停产停业现象,都有望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来说,拆迁补偿的范围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这其中包括了无法迁移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由于搬迁行为确实导致损失的机器设备所产生的补偿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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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是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包括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与维修费用、物资的拆卸、包装及运输费用、裁员赔偿金等;
最后是基于拆迁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例如速迁费、拆迁奖金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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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同样地,对于涉及洗钱行为的单位,也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对单位进行罚款,以及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洗钱罪方面,为了掩盖、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任何形式的掩饰、隐瞒行为,都将被视为犯罪行为,并依法予以惩处。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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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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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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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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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若借款协议中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亦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方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其次,若借款协议中虽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方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请求,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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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满法定成年年龄(即八岁)的未成年人无法成为民间借贷的借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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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年满十六周岁且有稳定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们被视为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与他人进行民间借贷活动,并且他们所出具的欠条具有法律约束力,所签订的借款协议亦合法有效。
只要借款方或债务方均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借贷关系便得以成立,相应的借条也会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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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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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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