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0日,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要在2017年年底前搭建完成省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早在2013年10月15日福建高级人民法院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福建省向社会曝光首批1953名“老赖”名单。在福建法院政务网“执行公示栏”进行了集中公示,并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公示。社会反响很好!为了进一步提升法院系统平台使用水平,切实发挥平台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和威慑力,建议: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1,完善平台建设,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除了通过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同时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及福建法院政务网“执行公示”栏目。社会公众都可以免费查询和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建议:(1)完善平台建设曝光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平台设置了被执行人查询、法律服务、众播抓“老赖”等10多个特色栏目,汇聚了全省各级法院发布的抓捕“老赖”的悬赏公告。社会公众还可在平台上举报、查询“老赖”,进行法律咨询等。网将联合省高院就失信被执行人数据更新情况、悬赏令发布次数、公众线索核实情况、网络直播等公布具体的考核办法。台也将逐步整合房产、车管、工商、税务等信息,共筑“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营商环境。
2.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除曝光公示之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现在会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建议:加大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以外,应该对于他高档的衣、食、住、行与通信进行具体化可操作性惩戒制定细则。最大化发挥平台作用,进一步推广法院、媒体、银行金融机构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模式。
3.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该更加迅速。 根据国家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等六种情形的被执行人,由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是 现在由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必须在法院审理、判决以后,再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一段时间后才列入。时间太长,建议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该更加迅速。
4,应该对于社会公众可免费查询“失信黑名单”加大宣传力度、方便查询,应该奖励在线举报,落实公布具体奖励标准。,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方便查询,各基层法官能够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及时汇总发布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举报老赖财产线索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布设抓捕“老赖”天罗地网。在全社会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惩戒防范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同时应该奖励在线举报,落实公布具体奖励标准。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线索,应该奖励在线举报.并且落实公布具体奖励标准。以上就是法院政务网执行公示栏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