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刑事拘留折抵拘役管制的问题,一般来说 ,监视居住是不予折抵刑期的。 也是法律规定的。 除非有特殊的情况公安机关指定了地点,控制了人身自由(这在一般案件中也是不允许的) 所以能折抵的就是被拘留的当日和被释放的第二日, 共2天。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