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法定依据 常见问题解答 具体就河北涉港澳台儿童收养问题规定
一、华侨、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二: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收养本市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无子女(华侨不受此限);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三、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收养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双方均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