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3年4月1日,《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出台后,准生证更名为《计划生育服务证》。
2、2012年12月14日,广东省计生委下发文件,规定流动夫妻头胎可就地办理准生证,简化手续后,可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同时,对于户籍地难以核准生育信息的外来人口,可依据当事人签署承诺书办理。
拟在广东现居住地生育一孩、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要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即俗称的“准生证”,只需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女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即可办理。在三证齐全情况下,通过受理、审核、办理登记与通报四个工作环节,一般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申办者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