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人: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配偶: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与 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现因 ,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 请离婚,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 的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后归 所有, 搬出。 ( 房产为婚后财产,价值 元人 民币,离婚后归 所有,由 向 补偿 元人民币 )
二、 、 的婚生子女 归 抚养, 每月给 生活、教育费 500元,直至 18周岁。
三、 现家中的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银首饰全归 所有。
四、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 (借出 ) 的 元人民币,由 负责赔偿。
五、 婚后 (汽车品牌型号 ) 轿车, 由 所有, 向 补偿 元人民币。 (婚前 轿车, 归 所 有 )
本《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 (签名 )
(签名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