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独生子女是指被收养人是生父母的独生孩子。在这项政策调整之前,北京户籍管理一直对“收养关系”持限制措施,收养的外地独生子女没有在京落户资格。北京市公安机关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对家庭稳定和对养子女抚养教育有益,决定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只要收养人年满30岁、双方的收养关系满5年,就可持收养证明等资料到派出所为收养子女申请落户。
在未成年人户口进京审批条件方面,18岁以下外地未成年人,满足生母与继父结婚三年以上等三项条件,明天起也可通过投靠继父而拥有北京户口;父亲死亡的外地未成年人,也可通过投靠祖父母在京落户。以上便是北京市2018年收养政策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