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原法院递交上诉状,也可以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2】根据《民诉讼法》第149条,上诉状的提交:上诉状应当向原审法院提出,并且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数提出副本。
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在五日内把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上诉的受理: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五日内,把上诉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在收到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后的五日内将副本送交上诉人。
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卷宗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的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不一定在二审开庭。询问当事人,核对事实,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5】如果在中级法院开庭,一般在递交上诉书后,30日左右发传票,发传票后三日后可以开庭。三个月内结案,发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审理的,经过法院院长批准。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7】当一审原告胜诉,二审是被上诉人,提出二审的路费需要对方承担时,二审法院是不管的。要去一审法院另行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