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收养关系能解除吗?
根据《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第28条还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解除收养关系,主要包括两种方式:
(一)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就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主要要求有:参与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志,是在真实意思的前提下所参与的协议解除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本身是一种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参与协议解除的各方本人亲自参加。在这种要求下,未成年的养子女就不得以这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也就是未成年子女是不可能采用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这种方式的。如果,养子女的年龄达到了10周岁以上,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是要征得本人同意的。最后,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最后一步就是要由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进行同意的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