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的刑事犯罪包含多种罪名,每种罪名规定不同。
《立案追诉标准》是高检院、公安部依照刑法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导性规范文件,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曾规定了99种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
而《立案追诉标准
(二)》规定了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86种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