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我的建议,
受害人受伤以后,看病的所有票据保留好。必要时可以复印一份,(原件一定留好)将来赔偿直接证据,医疗费,包括住院费,挂号,打车费,120出诊费等,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根据你的伤情来定)
开始派出所可能会询问如何处理,派出所会帮助调节,假如侵害者不愿意调节,派出所会根据受害者的伤情决定是拘留还是进一步处理。
如果协调不成就要面临去当地的法院起诉。你应和警官商量这个事让警官帮着调节,实在不成,警察会提供侵害人的必要资料。
伤情鉴定可以在受害者出院后做,受害者带着医生看病资料包括病历本去做伤情鉴定。
法院的判决会参考伤情鉴定,要看双方的实际情况,也会参考派出所做的依据。
在这个过程中你一定要主动和派出所的相关警官联系,了解案情进展,用警官喜欢的方式和他们沟通。
派出所能协调民事纠纷吗可参考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