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被告人吴某某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物证:所缴获的假冒相机电池、商标标贴等照片。
2、书证: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商标注册证、送货单、鉴定报告、未授权声明、情况说明、抓获经过、被告人身份信息等。
3、证人证言:证人麦某明系涉案房屋的房东,证实被告人于2011年向其承租涉案房屋。
4、被告人供述了其在相机电池上贴标的事实,但辩称其是受一朱姓朋友所托,且部分所查获的电池系正品。
5、现场勘查笔录。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原审法院均予采信。
以上就是假冒注册商标罪上诉状范本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