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时法院判决归他抚养后,一般不能改变。但是抚养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可产生、变更、中止、消亡,抚养权也一样。在父母轮流抚养的形式中,一段时期内双方中的一方所享有的抚养权即处于中止状态;当父母双方死亡时或未成年子女死亡时,抚养权也就归于消灭。当然在一定条件下抚养权也会产生变更。 当你们双方或者是子女的某些情况与离婚判决时产生了变化,足以影响到你的孩子的利益要求时,可以变更抚养权,由你直接抚养孩子,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
一、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他,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在这种情况下,因为疾病,他自身缺乏了一种行使抚养权的能力。虽然可能他在主观上非常希望继续享有这个权利,但是客观上已经无法满足保护孩子利益的要求。这时对于你的变更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第
二、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他,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他继续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作为抚养人的他,与子女共同生活以后,就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同时也一种法定的义务,属于正常的亲子权利义务范畴。他不尽抚养义务以至虐待、遗弃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这时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以保障你的孩子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