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洗钱罪数罪并罚的依据:
数罪并罚是指一人实施两种以上的犯罪行为,法院在判决之时,合并处罚的一种判决方法。按照犯罪构成学来讲,当事人即实施上游犯罪,又实施洗钱行为。仅体现了当事人一个犯罪故意,即实施上游犯罪故意,洗钱仅仅是为实施上游犯罪准备。根据洗钱罪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即洗钱罪是指将他人犯罪所得(上游犯罪)而非自己犯罪所得钱洗白。因此,若当事人既实施上游犯罪又实施洗钱行为,只能按上游犯罪定罪,当事人不构成洗钱罪,只能定上游犯罪,不能定洗钱罪。只有一罪,固而不能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