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虽然法律如此规定,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还有部门利益之间的冲突,实践中还没有找到很好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因此实践的做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有出入。
目前实践的做法是除了刑事辩护以外,法律工作者可以参加民事、行政代理,并且法律工作者收费,司法机关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这个群体和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利益是挂钩的,而且农村和二三级城市律师数量少,聘请费用高,满足不了需求,就在客观上给法律工作者的生存提供了空间。
但是目前,法院系统律师系统对法律工作者意见很大,不仅经常扰乱法律服务市场,抢律师的饭碗,而且这些人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很差,为了挑起争端争取业务或者为自己水平低下开脱骗取当事人信任,经常污蔑攻击法院,甚至以“给法官好处费”为名自己乱收费,严重干扰正常的审判秩序。所以各方面也在争取如何给这些群体找个出路办法,要规范法律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