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1)一般原则:
依照我国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根据死者生前身份确定其归属,即: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死者生前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国家所有。
(2)其他适用:
第一 ,税款与债务清偿的法律原则同样适用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论是收归国家还是归于集体所有制组织,均应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未缴的税款和欠负的债务。
第二,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时,按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可以分给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