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条无效,但报案诈骗公安机关应不会受理,因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女方可能是受到欺诈或胁迫而在欠条上签字,不构成诈骗,应属民事纠纷,除非那天晚上发生了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2、欠条无效的理由:依照《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如果女方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字,显然违背了其真实意思。
3、救济途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请求确认欠条无效。
4、依照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的规定,彩礼应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