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需要的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
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
第一审法院的名称;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提出上诉的时间;
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以上就是刑事上诉状需要提交的材料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