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盗窃罪八十一条的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