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谎称有奖或者对所进行的有奖销售的有关情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未全部投放市场,或者未同时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和没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投放市场,或者未同时将标有不同等级的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投放市场;
(三)内定中奖人员;
(四)有奖销售推销的商品价格高于同期同种商品市场价格水平的;
(五)空缺所承诺的奖项;
(六)总奖励额与所承诺的数额不符的。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向消费者附带赠送礼品的销售活动:
(一)对赠品的品种和数量等作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宣传的;
(二)推销的商品价格高于同期同种商品市场价格水平的;
(三)对购买商品的消费者采取歧视待遇的;
(四)赠品是假冒伪劣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