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颁布的规章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遵循以下程序:
上交所上市协议
公司在股票首次上市之前应当向上证所申请并签署《证券上市协议》,《证券上市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1.股票简称、上市日期、上市数量等基本情况;
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3.关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上证所监管的规定;
4.上市费用以及交纳方式;
5.股票暂停、终止上市和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等相关事项;
6.其他有关内容。
股票上市费用
1.股票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面额的万分之三缴纳,最多不超过3万元;上市月费为上市总面额的十万分之一,最多不超过500元/月。
2.人民币特种股票的上市初费按其发行总股本的千分之一计算,并按照人民币与美元的汇兑比率折合为美元,最高不超过5000美元;上市月费为50美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