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人身保险合同诉讼纠纷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律规定权利的同时,但也规定了相应权利的行使期限,如果超过法律规定权利行使的期限,法律将不予保护,权利人则需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是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从而使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继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人身保险的诉讼时效。人身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险。其时效为: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