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我的回答是: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醉酒判几年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飙车、醉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