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挖乱采致人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采矿罪。
何为“私挖乱采”“私挖乱采”是指没有法律资格或违反法定要 求的主体从事矿山开发行为的统称。对于“私挖乱 采”,现今凡是与煤矿开采有关的违法行为均被冠以 “私挖乱采”的“帽子”,仿佛约定俗成。
私挖乱采,根据所侵害的对象不同,将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如,私挖乱采矿产资源的轻则会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