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1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