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情节严重”的八条司法解释
1、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3、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4、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5、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6、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老赖除了要承担上面说到的刑事责任外,目前,还有限制高消费令专门用来对付不还钱的老赖,一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指令,债务人就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得乘坐昂贵的交通工具
被限制高消费令的执行人,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当然,公交车、出租车或者普通列车,不包括在内。
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父母总想给孩子最好的教育环境,耗费大笔资金也在所不惜,希望孩子受到最良好的教育,然而对于欠钱不还的老赖,“限制高消费令”要求,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这种“殃及池鱼”的做法,不得不说棋高一着缚手缚脚,令老赖无处遁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