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司法拘留中,拘留的决定权在院长手中,原告不需要签字。
2、如果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的,当事人或者家属可以履行法院判决(如果是债务纠纷,就是还钱),争取提前释放。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