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规则,称证据的相关性,又称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它是一个法律概念。英美证据法还专门对一些证据的关联性作了限定。
《证据规定》一般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简称,有时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证据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