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查询程序是:
一、要求查询的单位或个人向检察院提供书面查询请求和有效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市、区(县)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受理申请。请求查询不受地域管辖限制;
二、建立本查询系统是检察机关的工作需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查询工作。单位或个人需查询的,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对申请查询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核,符合查询条件后,在登陆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提供书面查询结果并加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方才有效,同时对查询结果情况进行登记;
三、请求查询的单位和个人向受理查询的检察机关反馈对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登记。检察机关不提出具体处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