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认定是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前提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流程为:
1、学生自学生处网站下载《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表送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2、将盖章的《认定申请表》交辅导员,各专业、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进行评定;后交院系认定;最后报送学校审核。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可以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金。一般情况下,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小于等于贫困生数量,当名额不够时,优先安排相对更加困难的贫困生。
简言之: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先申请困难认定;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不一定都能享受到国家助学金。
强调:
1、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
2、进行民主评议时,以本市确定的认定标准为依据,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水平,参考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因素,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3、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