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限定,亲友间相互请客吃饭,如果忽视对亲友的安全保障义务,无及早提醒注意,甚至积极劝酒,则对亲友喝酒后发生交通意外存在肯定犯错,应承受犯错职责。本人隶属完全做法本领人,应负主要职责。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限定:“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法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招致他人遭到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受相应赔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侵权职责法》第六条做法人因犯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受侵权职责。 根据法律限定推定做法人有犯错,做法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犯错的,应当承受侵权职责。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犯错的,能够减轻侵权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