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受贿者承认有受贿行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受贿的,不能认定有受贿行为,更不能认定有受贿罪;没有行贿者的供词,但有其他有效证据的,可以认定其受贿行为,受贿数额达到受贿罪法定立案标准的,涉嫌受贿罪。相关证据包括以下四大类:
一、主体要件的证据: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才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要有公职人员的身份证据、任命书、委托的工作任务证据等。
二、利有职务之便的证据:公务人员工作的职权范围、受贿行为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内在联系的证据等。
三、主观故意的证据: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四、受贿行为的直接证据:如受贿的时间、地点、数额、行贿人情况,因何种原因、何种目的实施行贿等,受贿证据就是证明以上事实存在的证据,证据包括:
1、物证,比如受贿的金钱、商品等数量确定、清单等。其中受贿数额必须达到或超过《刑法》和司法解释中关于受贿罪相关规定的数额标准。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才能涉嫌受贿罪。
2、书证,受贿账簿记录等;
3、证人证言;
4、当事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包括录音、录像资料、手机通话记录、短信、微信等电子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