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交材料7日内必须作出批准逮捕/不予批捕决定。
自检察院批准逮捕后60日内向法院移交起诉材料,复杂案件可以延长15日。
期间检察院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或案情复杂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退回一次一般是60日,检察院最多提出2次补充侦查要求。
法院接收起诉资料后第二日起45日内开庭审理,复杂/重大案情可以延长90日,一般不得超过180日。但法院还可以将起诉材料退回检察院重新计算审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次。开庭审理后的第二日起45日内宣判,复杂/重大案情可以延长90日,如果法院需要延长审判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180日。
正常刑事诉讼程序是217日,案情简单的一般90日就判决了。
超期羁押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很普遍,两年多的羁押确实太长了,你先要搞清楚案件材料在哪个办案机关,如果是在检察院,你可以找上一级检察院或者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反映,如果案件在法院,那可以直接反映当地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