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最轻判为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
一。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
2、非法拘禁致一人重伤,犯罪情节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3年至4年。
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10年至11年。
二。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一般可按下列标准掌握: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1个月至3个月;
2、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3个月至6个月;
3、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
4、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有期徒刑1年至2年;
5、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3个月;
6、拘禁时间超过24小时,每增加12小时,增加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