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批捕后不起诉的情况非常少。批捕后两个月还没有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有几种可能性,一种是案件还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因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两个月,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换言之,总共三个月,两个月嘛,说明还在审查起诉中。另一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说明嫌疑人摊上大事了,因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虽然一般是两个月,但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此基础上,下列案件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此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这些都可能导致批捕两个月了还没是否起诉的结果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