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释”的说法,符合条件可以所外执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五十四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劳动教养所外执行:
(一) 有特殊业务技术专长,确为本单位生产、科研所必需,其单位提出申请的;
(二) 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确需本人照顾或者扶养的。
被劳动教养人员或者其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第五十四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劳动教养所外执行:
(一) 有特殊业务技术专长,确为本单位生产、科研所必需,其单位提出申请的;
(二) 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确需本人照顾或者扶养的。
被劳动教养人员或者其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实践中,只要向劳教场所交一定的费用即可办理所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