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案件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公安机关针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公安机关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如撤销案件),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