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稳妥的办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套路贷”自发生以来一直是公安机关严打的对象。2017年8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即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海法院四起涉“套路贷”犯罪案件的审判情况,强调从严惩治“套路贷”犯罪团伙,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所以对受害者来说,报警也许是最稳妥的办法。
1、提高维权意识,订立合同之初就做好录音录像。中国有句俗话讲“空口无凭”,在诉讼上也是如此,言词证据的证明力一般是很低的,何况套路贷的合同大多数是在所谓“借贷公司”中签订的很难有第三人在场。对方对于“阴阳合同”的解释、后续不收任何其他费用的口头保证,看似不经意,其实都是非常关键的合同内容,只不过是以口头的形式达成的,如果未经记录很难去证明他们的存在。这时候当事人应当有防范意识,及时对这些口头内容录音录像。
2、抓住对方当事人谋利心理,想方设法重新固定证据。套路贷中的骗子说到底还是为了诈骗牟利,明面上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录音录像等,这时当事人除了偷录的方法外,如果实在当时没有存证,律师建议可以通过再次与骗子沟通的方式重新固定证据。套路贷的骗子都有放长线钓大鱼的心态,当事人越早醒悟越好维权,比如在第一次订立合同结束的时候,骗子为了不暴露自己,依然会强调之前虚假的承诺,比如实际借款与书面金额不一致,金额虚高是为了操作需要、比如后续不需再付任何手续费等,这时当事人可以假意有与诈骗者再次签订合同的意向,提前做好录音准备,在沟通的过程中与对方再次确认之前合同的口头条款,从而做到重新固定证据的作用。
3、及时掌握诈骗分子信息,为报警做好准备。套路贷进行到最后一步,当事人最稳妥的维权方式还是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也不是无条件立案的,当事人最好能提供诈骗分子的信息和案件初步证据。这时,诈骗团伙头目的姓名、诈骗团伙的聚集地点、当初签订的阴阳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银行流水等都是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分关键的证据。另外,当下好多诈骗都在网上进行,当事人一定要及时保存好与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并且保持聊天记录的完整性、连续性,千万不可以一气之下删光所有聊天内容。最后,告诫大家在办理贷款时,应选取有正规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及协议时,应避免签署不符合实际金额和重要抵押品的协议;如遇“套路贷“的情况,应尽可能保存好相关证据,尽快向律师求助维权,或者向警方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