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监护人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监护人不适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依据案件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人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这里的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愿意担任未成年监护人的非亲属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