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因此,你父亲可以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标准,要求该地公安机关赔偿你父亲被拘留期间的损害赔偿金,并要求其返还你们被追缴的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因此,你父亲应当在公安机关发放你释放证明书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