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一般要看是刑事的还是民事的。
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如果法院的判决使得检察院难以信服,觉得该判决不完全符合刑事法律规定,例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理由、事实和证据都很充分,但法院判决无罪或者罪轻的依据和理由难以使检察院信服,那么他就会进行抗诉,以进行二审,期望达到检察院所想要的结果。
在民事案件中也有交通肇事的这种情况,往往是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这种情况下是由当事人自己进行诉讼的,而不通过检察院,但是如果原告(一般是受害方)认为法院的判决同自己的要求差距甚远或明显不合法,他有可能会上诉,而上诉之后,还不满意,想要申请再审而被驳回或者迟迟不予再审的,此时原告会去找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出面抗诉。档案也可以直接由检察院抗诉,前提是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裁定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新民事诉讼法中增加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