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由近亲属及相关任职确定,看以下情况。
首先是近亲属关系的认定,这一点和相关的诉讼类型有关系,民事上的近亲属和行政诉讼法上的近亲属范围是一样的,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不包括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其次,司法人员的身份性质,一般是审判人员才要回避。根据你的说法,出庭辩护的话,那就是不以法官的身份出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是,上述人员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其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