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因此是可以搭乘飞机的。
临时身份证办理步骤如下:
办理条件
1、本市居民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证件的
2、姓名、住址项目中含冷僻字的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如属于上述办理条件1的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流程
1、交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如属上述办理条件第2点的不需提交)
2、在办妥手续后3日内,持《户口簿》及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回执和工本费收据领取证件
注: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