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类似的案件均可能因为一些细节上的差别而导致最终裁定的分别。在假设聚会的形势都是AA制的情况下,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1.大家都喝酒了,也互相劝酒灌酒,事后又各自动去职去。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致死,所有聚会的参与者都要承受赔偿。因为在喝酒的时候,其他人员无劝阻,而且在聚会结束后也无安全将出事者送回家,任其单独出行导致意外,其他人员都存在犯错,所以难逃职责。
2.大家一起喝酒,并无互相劝酒,看到有人酒喝多了也进行了及时提醒,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意外,参与聚会的人员或不会被追究职责。但因为及时提醒之类的做法很难在事后拿出有效证据,所以通常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上还是会判参与人员担负少量赔偿。其实这不能算处罚性的赔偿,而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给的慰问金,金额通常不会太大。
3.一帮朋友吃饭,其中有个别人员一开始参加了,中途有事离开,期间也未劝过酒,如果有人发生意外,通常情况下这人是不需要担责的。但是,导致意外的原由有很多,细节也各有分别,因此很难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大家在聚会喝酒时,肯定要适可而止,一是千万不要劝酒灌酒;二是如果有人员喝醉了,尽可能将他安全送回家,做到这两点可避免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