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最低128天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商洽的奖励限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产娃儿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也就是说,根据新限定,广东产假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策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 此外,根据《广东省女工人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限定:“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碎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 《广东省公司工人假期待遇丧命抚恤待遇暂行限定》第六条:“女工人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产娃儿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予以男方看护假10天。”(注:其中了独产娃儿奖励的35天取消外,其他的仍然享受) 也就是说广东妇女产假最多可能为173天。98(国家限定)30(难产)15(晚育)30(广东地区奖励假)17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