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擅自过户他人股权的行为并不是单独发生,而总是伴随着行为人更深层的目的,比如,为了非法占有股权转让的对价、为了获得股权的分红收益、为了将公司经营大权置于其个人控制之下、为了挪用公司资金、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等等。虽然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处理,但当民事救济不能挽回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时,司法实践开始起了变化,从对擅自过户他人股权刑事责任的审慎,到开始利用刑事手段对该行为进行规制。这种变化,体现出了这样的观点:以民事手段或者行政处罚方式解决“占有”他人股权的惩罚力度偏弱,不足以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某种程度上甚至纵容了少数人的行为,因此需要对该行为课以刑事责任[1]。所以当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时,追究其刑事责任是极为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