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驶证的清分时间是行驶证上的发证日子,每年在发证日子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行驶证的“初次领证日子”起算,2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如果行驶证的初次领证日子是2010年5月日,那么行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不到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金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行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做法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持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行驶证不能正常使用。所以是到16年12月那天清零。